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五、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医院。(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说明:1、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其它组织相关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文件售卖登记表》原件一份(******网站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09时30分(开始递交时间:2025年5月7日09时00分)。
八、******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1开标室)。
九、磋商时间:2025年5月7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1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管理局广州遣返中心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87号
联系人:辛警官
联系电话:020-******
传真:/
邮编:510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联系人:薛工、曾工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0100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