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 桂东县2024年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2024年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2、采购代理编号:HNGZCG2025-125
3、采购项目预算总计:人民币玖拾捌万陆仟壹佰零肆元整(¥986104.00元)其中:一标段:¥454372.00元;二标段:¥237584.00元;三标段:¥294148.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约1905天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对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监理服务,并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7、服务内容:桂东县2024年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12000亩、人工种草6000亩、草原围栏216000米等内容的工程监理服务。
8、标段划分:桂东县2024年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共分为三个标段,供应商可以就本磋商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进行投标。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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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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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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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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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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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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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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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2024年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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沤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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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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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3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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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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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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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2024年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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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前镇、大塘镇、新坊乡、四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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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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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5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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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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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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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2024年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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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乐镇、沙田镇、东洛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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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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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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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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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包含营造林工程监理)资质,且处于有效期;
3.3、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满足下列三条其中之一:
(1)持有注册专业为农林工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持有注册专业非农林工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用印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营造林工程监理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3)持有林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并持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营造林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标准要求(并且不低于:一标段5人、二标段3人、三标段4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郴州市郴江路第一国际金童座6楼6A24室。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9月22日15时0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郴州市郴江路第一国际金童座6楼6A24室 。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人民政府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疑问。
十、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 36 号
(3)联系人: 李先生
(4)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郴江路第一国际金童座6楼6A24室
(3)联系人:刘先生
(4)电 话:******(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5)邮 编:423000
(6)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