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新镇区域养老服务示范中心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筑面积3007.85㎡,设计床位数******居室、日间照料室、隔离室等)和专用功能室(能力评估室助浴间、医疗保健室、心理疏导室等),室内活动场所(多功能厅或集体活动室、读书阅览室等)、公共功能空间(安保、监控室、餐厅厨房、公共淋浴间、公共卫生间、洗衣间,消毒间等)和办公用房等。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育新镇区域养老服务示范中心EPC总承包》(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发包人要求(草案)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8.异议及投诉的受理程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通过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08月30日17:30前。
六、公示期
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8月30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育新******人民政府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招标文件-EP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