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新建10KV电缆4.191km,其中选用YJV22-8.7/15-3x240型高压电缆1.5km,电缆采用套保护管直埋敷设选用YJV22-8.7/15-3x185型高压电缆0.086km,选用YJV22-8.7/15-3x50型高压电缆0.755km,选用YJV22-8.7/15-3x95型高压电缆0.549km,选用YV22-8.7/15-3x120型高压电缆0.355km,选用YJV22-8.7/15-3x150型高压电缆0.946km。新建预制高压配电室一座。新建电缆井2座,直线井1座,转角井1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10KV供电配电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话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后发送。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5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世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青河
联系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