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土方平整工程(四期)(施工)土方机械及运输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dj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土方平整工程(四期)(施工)土方机械及运输车辆租赁服务
三、项目内容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 | 暂定数量 | 预算金额 | 工期 |
标段一 | 土方机械租赁 (合同包1) | 8.60元/m3 (不含税) | ******.00m3 | 1660.23万元 (不含税) | 198日历天(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并满足招标人工期目标要求。) |
运输车辆租赁 (合同包2) | 21.80元/m3 (不含税) | ******.00m3 | 4208.49万元 (不含税) |
标段二 | 土方机械租赁 (合同包3) | 8.60元/m3 (不含税) | 769500.00m3 | 661.77万元 (不含税) |
运输车辆租赁 (合同包4) | 21.80元/m3 (不含税) | 769500.00m3 | 1677.51万元 (不含税) |
备注:
(1)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整体或单个合同包进行报价,但不能只对
******委员会推荐为合同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被推荐为合同包2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本项目依次按合同包2、合同包4、合同包1、合同包3的顺序进行评审。
(2)本项目各合同包均设有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各合同包):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提供资格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工作日办公时间内:9:00-12:00,14:30-
******有限公司)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8月2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302室。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2室。
七、其他补充事项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公示媒体:①中国
******有限公司网站(
******);相关公告在上述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
联系方式:0758-
******-3003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