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事务中心委托我司组织公开招标的景观照明设施维护(罗湖标段)(B包),现作以下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景观照明设施维护(罗湖标段)(B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5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信息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技术部分 | ||||
7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5 | (一)评分内容: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 1.拟安排项目管理团队(50分): (1)拟安排安全主管1名: 1)具有施工安全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得3分,本科或以上学历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2)具有施工安全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5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 1)每提供一名具有安全员C证或以上证书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每提供一名具有照明(或电气或机电)专业职称的,初级职称得2.5分,中级职称或以上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3)拟安排现场负责人1名: 具有照明(或电气或机电)业职称,初级职称得5分,中级职称或以上得10分(或具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或二级)得5分,高级技师(或一级)及以上的得10分)。 注:同时具有以上多种证书,按单个证书最高级计分,不得累计得分。 (4)拟安排信息普查及资料员1名: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5分。 该项目一线工人不少于6人,否则本项不得分。提供的一线工人中具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具有一名初级或五级的得5分,每具有一名中级或四级的得10分,每具有一名高级或三级以上的得1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人员清单; 2.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1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补缴的不得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3.学历证明需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要求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涉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如“职业资格证书”尚未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公告公示证明,原件备查;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组织颁发的证书)”尚未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发证机构在人社部备案的查询截图(******/) 。 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综合实力 | |||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10 | (一)评审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合同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须在以上时间范围内),已完成合同甲方(发包方)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景观照明维护项目同类业绩(景观照明工程或路灯照明维护的不予计分)且履约评价(或验收)为优秀的得20分,良好的得15分、合格的得10分,最高得100分。 注:项目延续合同的视为履约(或验收)合格,具体评价档次以履约评价为准,但1个项目及其所有延续合同只记1个业绩,不重复得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 ①合同关键信息(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②中标通知书; ③履约评价合格或以上评价(或验收合格及以上评价)的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④中标公示(公告)的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 ⑤如业绩合同甲方(发包方)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在线平台(******/wsss/view)查询有效信息截图,非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供应商获奖情况 | 8 | (一)评分内容: 1.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证书颁奖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合同甲方(发包方)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景观照明维护项目,每获得一项由国家级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颁发的奖项(荣誉)的得30分;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颁发的奖项(荣誉)的得20分,市级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颁发的奖项(荣誉)的得10分,以上累计最高得90分。 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证书颁奖日期为准),投标人参与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急抢险或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获得相关荣誉的得5分,最高得10分。 (二)评分依据: (1)评分项1要求同时提供:①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②提供相应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景观照明维护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作为得分依据;③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公示(公告)的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 (2)评分项2: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或感谢信)证明材料。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由社会组织颁发的奖项,还需同时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且状态为正常),否则该奖项不得分。 (5)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省级(副省级)************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 | |
4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3 | (一)评分内容: 提供城市照明类科技创新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本项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涉及产权(专利)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截图; 3.以上资料均须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
5 | 投标人城市照明类标准情况 | 2 | (一)评分内容: 每参与编制一个城市照明类国家标准的得60分;行业标准(由国家住建部发布)或地方标准的得40分;团体标准的得20分,本项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体现投标人做为上述标准主编或参编单位的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须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事务中心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西座9楼
联系方式:0755-******
联系人:赖工
2.招标机构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丹余、周盼、陈少群
项目咨询:0755--8388995、0755-******
4.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8081/
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 ******/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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