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F楼室内装修设计项目】(项目编号:【 ZJZT-2025-17445 】),比选人为【******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金额【250000】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拟对******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F楼室内装修设计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如下:
【******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F楼室内装修设计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合同签订至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服务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学院西北角F楼,比选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含税参选报价限价为【250000】元(折扣率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2.3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 参选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6 参选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参选人单位的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人员资格证书、由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等材料。)
2.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比选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注册成功的参选人,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比选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将无法正常应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承担。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应答人授权代表注意查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D楼1楼会议室】(因递交地点需登记后方能进入,请参选人代表尽量提前到达。)
注:参选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邮寄前将邮寄单号及单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件:******),出现以下5.5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接受参选文件。
5.3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无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链捷招平台)(******)、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30号
联 系 人:徐锦波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程诚、汪江、潘海瑜
电 话:13******0
电子邮件:******
******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842
异议接收方式:【以书面形式通过邮箱实名提出。】
比选人:******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
******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