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一期配套道路工程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一期配套道路工程位于鄞州区,共包含四明东路(沧海南路-凤起路)、泰康东路(世纪大道南延-下应南路)、日丽东路(沧海南路-天工路)三条道路。
四明东路(沧海南路-凤起路)道路等级为主干路,全长约0.2公里,标准段采用双向6车道,含桥梁1座。
泰康东路(世纪大道南延-下应南路)道路等级为次干路,全长约0.7公里,标准段采用单向2车道,含桥梁2座。
日丽东路(沧海南路-天工路)道路等级为主干路,全长约0.6公里,标准段采用双向6车道,含短隧道1座。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隧工程、管线工程、河道驳岸及道路配套绿化、交通设施、路灯照明等附属工程。
招标控制价:116800元。
招标范围:四明东路(沧海南路-凤起路)、泰康东路(世纪大道南延-下应南路)、日丽东路(沧海南路-天工路)三条道路的防洪评估报告报批。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四明东路、泰康东路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牵头完成日丽东路报告汇总及三条道路的评审工作,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最终有效的报告归档成果不少于6份。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同时具有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0日 9:00起至2025年7月16日 23:59 时(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2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2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5线上投标相关业务咨询:0574-******,技术支持:0574-******,软件支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委员会(******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大厦A座11楼
联 系 人:岳旷怡
电u3000u3000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