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省三办地块(石边路东侧,石边支路南侧出让地块)建筑物拆运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YX-******
二、项目名称:原省三办地块(石边路东侧,石边支路南侧出让地块)建筑物拆运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潘墩路188号(原潘墩路西侧)闽江世纪城-53地块E区E-6#楼8层04办公用房(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871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有限公司 | 原省三办地块(石边路东侧,石边支路南侧出让地块)建筑物拆运工程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5个日历天(场地内所有建构筑物应在交付后5天内拆除清运)。 | 陈上暖 | 闽************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秀琴、薛亦玉、林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价的绝对值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照国家计委价〔2002〕1980号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分为以下三档1)100万以下的项目按80%计取。2)100万-500万项目按60%计取。3)500万以上项目按50%计取,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 4500元按 4500 元计取。③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交代理服务费。④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有限公司******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账号:******00057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5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包1共25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评审:
******有限公司未按谈判文件提供谈判保证金,根据一般资格条件的“a11谈判保证金”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23家供应商资格审查均合格。
******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根据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14.2.2“技术符合性”及第三************有限公司最终报价超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根据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14.2.2“价格符合性”规定,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18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7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1-******-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岩鑫******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18层
联系方式:王方熠,******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