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哈尔滨奋斗路副食品商场建设街侧一层部分和负一层部分(共122.46平方米)房屋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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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哈产租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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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4-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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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 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 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 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 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 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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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哈尔滨奋斗路副食品商场建设街侧一层部分和负一层部分(共122.46平方米)房屋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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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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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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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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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哈尔滨奋斗路副食品商场建设街侧一层部分和负一层部分 |
出租使用面积 |
122.46平方米 | ||
层数/所在层数 |
-1至1层 |
履约保证金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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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3-5年 |
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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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评估报告现用途 |
商业 (意向承租方不得经营副食品、烟酒、肉菜生鲜等与奋斗副食商场经营品类冲突的商品。意向承租方可经营国际国内知道名品牌服装、黄金珠宝、品牌家电、股票证券、餐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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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在营(合同到期日:2025年0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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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租金自第四年起开始递增: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递增额为5%,第五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递增额为10%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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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45万元/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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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40.923409万元/年租金 |
账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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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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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哈隆飞评报字(2025)第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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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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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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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有限公司出具的 哈隆飞评报字(2025)第00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概况)。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整体转租,与他人合伙、合作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经营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出租方应当在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租赁物交给承租方。 8、本次出租的标的涉及与标的所在房屋其他承租方共用进出通道的情况,请各意向承租方到现场勘察自行了解相关情况,承租方使用标的时应保证通道畅通。(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 9、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下载。 10、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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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 法定代表人:刘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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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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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 |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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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信息披露 |
公告不少于7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 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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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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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 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 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 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 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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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出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所有标的最终以交付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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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法人公司,个体工商户,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不得经营副食品、烟酒、肉菜生鲜等与奋斗副食商场经营品类冲突的商品。意向承租方可经营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服装、黄金珠宝、品牌家电、股票证券、餐饮等。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 4、出租成交后,如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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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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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5-04-24 09:00 至 2025-05-06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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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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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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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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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25年05月07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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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务费比例:本项目以5年为周期,按周期收费(租赁周期不足1个周期的,按1个周期计算)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045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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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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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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