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86,505.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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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化学肥料 需求描述 硫酸钾型复合肥,N、P(P2O5)、K(K2O)总含量≥45%,其中N≥15% 、P(P2O5)≥15%、K(K2O)≥15%;包装≤40公斤/袋,覆膜彩袋。 | 3,650.00 元 | 23.7(吨) | 86,505.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4-28 10: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报价函、报价表填写后加盖鲜章上传(见附件)
- (一)交付时间:2025年5月10日前(具体以合同为准)
- (二)交付地点:巴岳山管护站(铜梁区围龙镇)。供应商负责将货物下车并搬运至管护站指定库房堆放。
- (三)验货方式:
1、供货时供应商须提供复合肥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各项指标要求均达到规定质量要求;如果有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技术参数,甲方不予组织验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复合肥到达指定地点时应完好无损,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清点品名、规格、质量、数量;检查,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货物到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把控。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货物品种、数量、技术规格质量以及商品品牌、产地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技术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若需要生产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要求、技术规格等)进行确认的,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生产厂家的书面意见。
6、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生产日期不得早于2024年9月1日,供货时须提供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和供应商鲜章)。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转运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转账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银行铜梁支行,帐 号:0168 0164 3000 0162 1003 0279 ,备 注:xx公司(可简写)交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具体以财政部门支付为准)。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重庆市铜梁区双碾林场
- 联系人:高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