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LZ13机位永久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有限公司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LZ13机位永久用地手续办理服务
2.2项目编号:M************167
2.3项目概况: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南侧,主要分布在东姚镇、茶店镇和桂林镇。项目规划容量为100MW,建设10台5.0MW风力发电机组和8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因一台机位需重新选址,现进行土地手续办理工作。
2.4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包含全部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各报告编制、各环节报告评审的会务费和专家费等):
2.4.1、前期资料收集、编制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整理相关材料报批并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及规划选址证书;
2.4.2、根据相关要求制作符合要求的勘测定界等报告;
2.4.3、编制规划调整影响实施评估等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协调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2.4.4、制作调查问卷、收集相关资料、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方案评审通过后报政法委备案、最终取得县级政府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结论性意见;
2.4.5、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报告、负责组织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上报、评审及修改并最终达到有关部门要求,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满足甲方及土地管理部门对该项目建设用地的报批要求;
2.4.6、编制矿产储量核实评估等报告,通过评审备案;
2.4.7、拟定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偿安置公告、制作现状调查表、征收土地协议、制作农用地转用方案等,办理市人社局关于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审查意见、拟定政府请示审查意见、整理土地报批资料填报内网报送至省厅审批通过,直至最终取得省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2.4.8、如在办理期限内,遇到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直至取得省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托方全权承担,委托方不再承担额外费用。
2.4.9受托方承担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差旅、审查、协调、评审等所有费用,审查后采购范围内对报告的补充、完善、出版及相关单位的牵头协调等完成承担本服务所有工作,委托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5服务周期:自采购完毕后,能立即进场提供服务,编制材料,协助办理流程,满足项目进展,签订合同后50个自然日内保证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LZ13机位永久用地取得省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2.6质量要求:
2.6.1项目范围内各项报告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资料进行编制,并满足和通过各相关方审查要求,保证签订合同后50个自然日内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LZ13机位永久用地取得省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2.6.2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单位资格条件应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保证各项成果按时通过评审。
2.6.3如签订合同后50个自然日内无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前期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2项容量不低于100MW的新能源行业(包括风电或太阳能发电或储能等)永久用地报批服务业绩。******银行回单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合同未能体现机组容量,可提供网页截图等,以此体现对应业绩合同的机组容量,加盖发包方公章或提供发包方证明等有效业绩,加盖发包方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查询(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cr/list)查询(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4.5 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4.6******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9日17:00前,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份。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供应商信息(即邮箱、联系电话、缴费人信息、招标文件下载IP、响应文件上传IP,响应文件上传联系电话、响应机器码等信息)进行自动对比,上述信息任意一项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响应,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商务)联系电话:0371-******
王先生(技术)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李先生
电话:******7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A座27楼
邮箱: ******
******有限公司党群纪检筹备组
电 话:0371-******
地 ******街道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23楼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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